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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6〕3号)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信息公开机制。
(二)规范内容,加强监管。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和更新,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实行“四级审核”制度对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凡是涉及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内容外,全部实行公开。
(三)拓宽渠道,丰富形式。
我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一是通过报纸、电视台、期刊等传统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外网和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等及时公开各类信息。三是通过官方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兴媒体,将政务信息、业务数据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公布并在线解答咨询,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建立“宜宾市司法局便民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监狱亲情会见、基层法律服务六类办事项目和在线咨询以及信访投诉,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难题。五是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市直相关部门、各大主流媒体报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成效、特色亮点、创新探索和人物经验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司法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务公告、领导活动、队伍建设、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司法考试、监狱管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工作、依法行政、财政资金、民生工程等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加大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悉面,及时准确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通过宜宾市政府网、司法局门户网站、宜宾新闻网、长安网、法制网、《宜宾日报》、官方微博、政务微信等公开信息。
(三)公开的主要情况。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司法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6条。其中:法律援助106条,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58条,依法行政与政策法规62条,律师公证165条,司法鉴定10条,机关党建13条,队伍建设66条,党风廉政56条,人民调解与基层工作217条,法治宣传271条,司法考试4条,财政资金4条,监狱管理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政务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共办理2件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并将相关内容在门户网站公开。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运用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平台有待进一步拓宽,网上互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网站栏目设置和便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善。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搭建有效平台,不断完善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政府信息发布的多种平台建设,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立权威信息发布,热点及时解读、回应的立体平台。
二是建立健全多种公开渠道,大力加强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三是大力加强信息发布、回应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司法行政相关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做到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宜宾市司法局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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