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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方式及数量
2016年,我局通过各种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共4436条,其中通过“宜宾市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公开政府信息217条、宜宾市防震减灾网发布信息195条。通过报刊、短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突发地震事件、震情和应急处理情况方面主动公开的信息3600条;通过本局编制的《宜宾防震减灾信息》刊物公开信息136条;在新浪“防震减灾”微博上发布信息136条、在腾讯“宜宾防震减灾发布”官方认证微博上发布信息152条。
(二)主动公开的内容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除涉及年度地震趋势意见报告以及明确规定要保密的事项外,应该公开的工作和事务全部列入公开目录,依此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要求,我局在“宜宾市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报送系统上逐项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做到了有计划、分步骤地落实,规范内容,依法公开,保证了社会公众在防震减灾信息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6年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我局及各科室未发生针对政务信息公开事务提出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负责组织编制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按照我局制订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任务分解表,将公开的各项内容细化分解到各个科室,明确责任人。二是做到“三个责任”到位,局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对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工作落实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五、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制度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对发布在“宜宾市政府门户网”上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系统中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审签后报送,保证了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六、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我局自办了《宜宾防震减灾信息》刊物,在新浪、腾讯微博上开通了官方认证微博,在办公室过道设政务公开栏,在市政务中心窗口设置资料索取点,提供《行政审批用户指南手册》群众索取。
(二)对突发3.0级以上的地震事件是我局报送的重要信息。对有感、强有感和破坏性地震事件的震情、灾情,不管是平时,还是节假日,都及时以短信平台向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报送。以《震情快报》向市委、市政府、市政府应急办、信息办报送,通过党政网向市政府业务资源网信息栏目报送。
(三)对我市所有地震信息在宜宾市政府门户网,宜宾市防震减灾信息网上公布。对中强破坏性地震通过宜宾电视台、宜宾日报、晚报等方式进行公开报道,让群众知晓、了解地震发生的各种情况,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宜宾市防震减灾局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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