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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5 10:39
来源:宜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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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财政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2021〕306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1〕—252)精神,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宜宾市财政局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方案实施,牵头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强化信息发布审核,规定信息发布实行书面审批,信息名称、发布形式提出意见,文件、通知、工作动态类由局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批确定后再发布。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配备2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运用“宜宾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定期发布日常财政信息,即时发布预决算报告、行政许可、会计资格考试等,为公众提供各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全年通过“宜宾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7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条,政务动态信息62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4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我局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条,办理完结5条,公开答复4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印发了《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网络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健全了信息公开运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上组织学习贯彻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文书格式要求,加强日常内容更新和运营维护,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网站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分解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建立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内容日常监管,对照第三方评估结果落实整改,举一反三,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高效性和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53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公开载体、公开质量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网站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还需严格。

2022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借鉴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政策第一时间做好公开解读。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继续加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办事规定、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优化公开渠道平台。进一步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宜宾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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