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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1-25 10:53
来源:宜宾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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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水利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宜宾市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末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宜宾市水利局联系(地址:宜宾市衣服街43号;电话:0831-820511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宜宾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扎实开展水利信息公开工作,水利建设成果得到多方位展示,治水管水兴水舆论氛围更加浓厚。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整体工作部署,截至2021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49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100条。积极主动向中、省、市主流网站对接投稿,实现省级以上主流媒体零突破(新华网1篇、四川观察2篇、中国水利网3篇),四川水利网、宜宾日报、宜宾党政快讯等150余篇次发稿。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安排专人承办具体的政务公开及日常的信息发布工作,从而形成了“专人统揽负责,科室分工配合,领导审核把关”的工作格局,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保障,并且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建设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四条主要公开渠道,同时还与宜宾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官方微博发布信息7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6条。宜宾市水利局官网集约化建设全面完成,开展了“乡村水利”工作专题意见征集,高效率办结门户网站局长信箱投诉咨询件10件,满意率100%。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管理,充分保障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以及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水利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严格执行“专人校对、科室复查、领导审核”的发布制度,并鼓励职工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督、纠错。落实专人开展信息的日常读网检查工作,着力保障公开内容全面、信息准确,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已发布的信息内容逐一核对和处理,坚持对错别字、错误内容及时纠正,确保实现严重错情全部清零,2021年,市水利局未发生严重信息公开错情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中偶尔存在错别字的情况,审核把关上还有提升空间。二是公开内容主要以简报信息为主,不够精炼内容“偏科”,行业标准等专业内容信息所占比例不高。
   2022年,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一是严格把关,注重信息发布的质量、时效和深度,优化调整审核程序,继续推进网站栏目内容设置。二是对全局职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对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对象进一步明确,逐步提升专业内容在信息公开中占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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