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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2-01-25 11:02
来源:宜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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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宜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内容包括6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时限均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宜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http://tyjrswj.yibin.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南广路197号;电话:0831—232179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中,严格落实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狠抓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应用,依法依规答复公开申请,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统筹推进安置就业、优抚褒扬、双拥创模、权益维护、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官方网站主动发布信息资讯1091条,访问量17.2万;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共发布251条;处理来信122件,其中网站局长信箱来信89件(对外公开12件),接收线下信函33件(处理33件),现场释疑答惑1930余人/次。局长信箱办结89件,平均办理时限均在1日以内。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49件。来电咨询事项391件,办结答复391件。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更新发布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相关事项74项,发布媒体评论文章16篇,并对各类政策逐条逐项分门别类,便于公众应知尽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制定信息公开指南。根据印发2021年的《宜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等制度规定,明确信息公开发布原则,按工作要求,从源头上理清了公开程序,提高了公开时效性。

2、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优化宜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建设,全面建成宜宾市退役军人信息服务矩阵,并制作引发信息矩阵宣传画发放至村(社)一级,实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

3、持续加强新媒体账号的应用和推广。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开发建设宜宾拥军联盟网上服务超市。并于2021年11月1日上线,大幅度提升了服务对象对各优惠、优质、优先服务事项的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

1、明确要点,抓住重点。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并逐条落实、逐条交账,不定期检查讲评,确保监督保障到位。

2、明确工作规范,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按规落实政务公开,常态化在党组会、办公会、干部职工大会通报各阶段信息公开情况,布置下一步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要点。今年,增聘严福彬等6名人员为退役军人事务特邀监督员,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激励特邀监督员为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把脉问诊”。

3、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力度。一是修订依申请公开指南。二是优化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渠道。三是认真对待每一件咨询电话和网络来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3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众期盼还有一定距离,如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公开事项信息内容表述把关不严,有错别字、错误表述等现象。

2022年,本单位将进一步改正上述问题,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制度执行。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新《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不断缩小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期盼的距离,充分保证公众的知情权、获知感。

(二)进一步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按照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行管理要求,不断优化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功能,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实效,切实将信息公开的载体建好、建强,增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和影响力。

(三)加强工作实效,抓好政策解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退役军人关注、关心与退役军人利益切切相关问题的公开,如优待证发放相关事项的公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适当增加视频、图表等信息公开形式,尤其是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方式来强化工作效果。督促指导我局政权益维护和政策法规科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严格执行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必须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推进政策解读有关工作落地落实,促进社会公众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了解,竭力让退役军人拥有获得感、幸福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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