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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2-01-25 11:14
来源:宜宾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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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信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宜宾市信访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宜宾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杨昌均,联系电话:0831-232030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宜宾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到位,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不断提升信访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全面公开信息,把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同时根据政府公开目录对外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公开。渠道多样,促进政府信息和政府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还积极利用局机关政务公开栏、文件、张贴公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外公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让信访工作更加贴近民心。

(二)依申请公开。在局网站发布的“公开指南”中明确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包括申请渠道、地址、电话、邮箱等)、申请步骤、监督方式等。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局长亲自抓,局办牵头抓,部门具体抓”的要求,从解决组织领导问题入手,定责任、抓调度,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组织架构。我局坚持政务公开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局长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局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并确定具体负责人。各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建立了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格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管理,充分保障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以及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信息公开的操作培训。

(五)监督保障。凡传至网上的信息资料必须由科室负责人预审签字后交分管领导签发,重要稿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主要领导签发,经审查校对后才可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年终目标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完整,公开时限不够及时,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为此,2022年信访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

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

认真开展信息公开监管督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干部代表对政府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深入了解企业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政府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府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府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府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府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晓,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开实效。

(四)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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