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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2-01-25 11:28
来源:宜宾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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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宜宾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宜宾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北操场42号;电话:0831—822688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社主要依托宜宾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官方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相关信息,并按照市政府要求完成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内容更新,包括工作动态、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等信息,全年共发布信息共207条。
 (二)依申请公开。在市社网站发布的“公开指南”中明确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包括申请渠道、地址、电话、邮箱等)、答复时限和注意事项,开通网页依申请公开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充分保障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以及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和个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按要求对网站栏目进行规范整合,适时更新内容,使应公开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今年门户网站共发布工作动态133 条、政策法规信息 4 条、通知公告 6 条、公示信息 9 条。
 (五)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对信息的产生、发布与审核、信息安全等建立完善的制度规定。凡传至网上的信息资料必须经审查校对后才可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年终目标考核,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审核,凡是发布的信息需经工作人员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签后再及时上网公开,杜绝错误;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偶有即将超期的现象被市政府信息中心提醒,均及时更新。今后将加强网站信息的管理,每日浏览相关栏目,按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社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宜宾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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