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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关于征集智能制造领域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5-9 13:23:24 来源: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市委人才大学城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合新产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三江新区工业和服务业局,宜宾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局,翠屏区、叙州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各县(区)经商信息化和科技局:

为加强我市智能制造领域智力支撑,促进我市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动全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全国同类城市领先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经市数字经济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征集智能制造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专家征集主要面向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制造业企业、数字技术应用企业(含咨询、设计、软件开发、互联网服务、系统集成等)、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制造业企业、数字技术应用企业原则上一家企业推荐不超过两名相关专家。

二、申报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遵守纪律,责任心强,能严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熟悉中、省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GB∕T 39117—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等专业知识。从事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相关工作3年以上,并参与实施过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咨询、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工作;

(三)专家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独立承担相应工作,接受工作监督,依法履行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专家职责

(一)为宜宾市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相关规划、战略决策的制定提供咨询和建议;

(二)参与宜宾市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相关项目评审、评选、验收和核查工作;

(三)为宜宾市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参与企业数字化转型问题诊断;

(四)其他涉及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相关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一)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报名,征集可通过个人自荐、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邀请等方式进行。由单位或机构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有意愿申报专家的人员,请填报《2023年宜宾市智能制造领域专家库申报表》(见附件)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经现工作单位盖章后,扫描为PDF电子档,于2023年5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987477357@qq.com。

(三)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

2.申请人学历证书扫描件;

3.申请人职称证书扫描件;

4.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5.申请人参与实施过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咨询、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工作的证明扫描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市数字经济局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择优选取后,印发并公布宜宾市智能制造领域专家名单。

(五)联系人:蒲文俊,联系电话:17711220500。

五、工作要求

(一)市数字经济局对宜宾市智能制造领域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

(二)专家在履行职责期间,市数字经济局应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依约给予劳动报酬。

(三)专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保持公正、公平,如有利害关系应及时主动申请回避。

(四)专家在履行职责期间,有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廉洁规定、违反保密制度、无正当理由拒绝受托工作三次及以上、弄虚作假、应回避而未回避等情况的,经市数字经济局核实后取消其专家资格,并在市数字经济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五)由于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或不愿继续担任专家的,可向市数字经济局书面申请退出专家库。

(六)市级相关部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家征集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动员本行业、本地区相关企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科研院所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

附件:2023年宜宾市智能制造领域专家库申报表(1).docx

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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