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关于选聘宜宾市政府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供应商的公告
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关于选聘宜宾市政府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供应商的公告
各供应商:
为做好宜宾市政府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等保测评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要求,特邀请具有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的测评机构,负责宜宾市政府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等保测评工作。
一、服务内容
(一)组织对宜宾市政府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在2023年的三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二)依据《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出具测评报告。
(三)服务包含一年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二、资格条件
具有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三、比选材料
(1)根据参选资质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内页复印件,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情况记录,参选人资格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参选人近3年内任何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审计报告,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5)《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复印件;(6)参选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7)一次性报价表。
四、评选标准
(一)每年测评费用最高限价不得超过12万元,高于12万元报价的参选人视为无效参选人。
(二)在材料符合的前提下,我单位将从报价和诚信等方面进行评选,以最低价中标。
(三)若产生最低价相同2家及以上供应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2020年至今获得了全国信息安全攻防竞赛前三名;
2.2020年至今具有CNVD颁发的“原创漏洞证明”证书5个及以上的。
五、其他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中选人签订合同前需缴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在第一次测评工作完成付款时一并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参选文档规范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一正一副分别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
2.比选申请文件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3.比选申请文件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三)报名
请参选人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10:00前携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在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龙湾路集中办公区2号楼)505办公室报名签到。过期不再受理。
(四)提交参选文档
请参选人于选聘会当日(2023年11月13日)上午10:00前在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龙湾路集中办公区2号楼)505办公室补齐参选文档。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袁松涛
联系电话:0831-2338644,15828588539
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