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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宾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申报编制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3-19 20:0:0 来源: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响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推动宜宾市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现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宜宾市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申报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应梳理宜宾市现有产业发展基础及中小企业情况,结合宜宾市中小企业行业特色与实际,针对性编制《2024年四川省宜宾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并提供2024年申报全过程咨询服务。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方案应按照《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以及2024年相关通知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宜宾市试点工作的开展基础、工作目标和实施内容、资金使用方向、保障措施等;
  2. 方案应准确理解上级政府对宜宾市产业发展、规划布局总体要求和重要指示精神;
  3. 方案应准确把握宜宾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整体发展情况,充分突出行业特色,体现所申报细分行业的基础、优势、特色,包括中小企业数字化类试点示范项目情况;
  4. 应针对保障试点申报及推进工作提出政策、资金、人才、宣传推广等方面的重要措施和举措建议;
  5. 提供本申报工作相关的日常材料支撑和调研服务,包括日常总结、信息上报、调研交流、申报相关汇报材料撰写等;
  6. 提供本次申报答辩支撑服务。

二、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总金额不能超过限价标准,报价应包含所有费用内容,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2024年03月20日-26日9:00-12:00、14:00-18:00(5个工作日),到宜宾市叙州区南广路176号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511办公室以数字存储设备(U盘等)拷贝获取。

五、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9日18:00,地点为宜宾市叙州区南广路176号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511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六、比选文件递交形式

比选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以书面形式当场递交,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比选文件。

七、最高限价(含税价)

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元)。

八、成交原则

满足全部采购需求,不超过最高限价,按照综合评定方式确定中选供应商。

九、比选文件资料

(一)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办公场所地址、联系电话等机构信息

(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五)比选申请人本项目负责人、编制组成员情况表

(六)比选申请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七)服务方案

(八)项目成果承诺书

(九)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比选资料均需单位盖章)

十、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网站。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广路176号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511办公室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831—2332085。

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2024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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