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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数据局关于遴选信息化项目技术评审、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4-19 15:19:47 来源:宜宾市数据局

为提升宜宾市信息化建设服务水平,经研究,定于20244259:30在宜宾市数据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龙湾路集中办公区2号楼5502会议室)公开遴选宜宾市信息化项目技术评审机构,欢迎有意者积极参与。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总体要求

项目评审要落实好宜宾市信息化全市“一盘棋”统筹建设的精神,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要求。评审机构对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进行技术合理性评估,立足国家政策要求与发展方向,结合本市行业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对信息化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安全合规性、资源共享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并针对性地对多个项目建设,提出专业的集约化建设、共享利用等修改意见或建议,避免重复建设;配合建立软硬件产品库。

三、服务成果要求

(一)项目技术评审意见书。

(二)技术评审参考的依据佐证资料或与技术评审有关的材料。

(三)对项目后期建设提供的技术支持的有关内容。

四、服务实施要求

(一)时限要求。信息化项目概算资金小于500万元的,提交信息化项目有关方案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技术评审意见书》;概算资金大于500万元小于1000万元的,提交信息化项目有关方案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技术评审意见书》;概算资金大于1000万元小于5000万元的,提交信息化项目有关方案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技术评审意见书》;概算资金大于5000万元的,提交信息化项目有关方案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技术评审意见书》。

(二)合法性要求。评审机构所出《项目技术评审意见书》需要正式盖章确认,需要承诺不引发知识产权纠纷和商业秘密等问题。

(三)保密要求。评审机构不得将获取的项目资料对外任何一方泄露,不得针对项目涉及产品和服务进行对外泄露,须与参与项目评审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四)专家团队要求。评审机构要建立信息化、行业领域覆盖广、能力强的专家资源库,保证专家来源和技术专业性,特别是要熟悉当前新兴技术和信创适配改造有关技术的专家。

(五)业务熟悉要求。评审机构要对宜宾数字基础设施和行业信息化项目建设现状进行了解和掌握,对数字宜宾推进工作进行熟悉和把握,以便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要求

(一)商务要求

1.报价。全年评审和咨询服务费用限价29.8万元。单项限价标准:按分段累计法进行结算,500万元以下项目(不含500万)评审费用2820.72/个,500-1000万元(不含1000万)项目评审费用3821/个,1000-2000万元项目(不含2000万)评审费用4821/个,20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项目评审费用5821/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评审费用6821/个,参选人单项报价不得高于计费标准,高于计费标准的参选人视为无效。

预估费用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个数
(单位:个)

单价(元)

(单位:)

合计
(单位:)

1

500以下

25

2820.72

70518

2

500-1000

12

3821

45852

3

1000-2000

6

4821

28926

4

2000-5000

11

5821

64031

5

5000以上

13

6821

88673

总计:
(单位:个)

67

总计:
(单位:元)

298000

在不超总现价情况下,据实结算。

2.履约保证金:中选人签订合同前需缴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保函),项目技术评审服务年度考评合格付款时一并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遴选办法及参选文档内容使用。此次遴选按照综合评分办法(见附件1)进行综合打分,排名第1为中选人,与业主签订项目合同。

4.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2)。

(二)参选文档规范要求

1.提供纸质参选文档3份,密封完好,注明参选人。

2.参选文档需要提供目录,且目录与内容相符合。

3.参选文档中资质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以下材料,并承诺项目工期,否则不纳入选聘范围。

1)根据参选资质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内页复印件,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情况记录,参选人资格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参选人近3年内任何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审计报告,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5)售后服务承诺书;(6)参选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7)报价函(含单项报价,格式自拟)。

(三)咨询和质疑

对于遴选公告有任何咨询和质疑事项,可联系联系人(黄老师,0831-2338042)进行咨询。

(四)提交参选文档

请参选人于425900前在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龙湾路集中办公区2号楼五楼502会议室完成参选文档提交,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831-2338042


附件:1.宜宾市信息化项目技术评审、咨询服务机构遴选综合评分办法

2.宜宾市信息化项目技术评审、咨询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参考)

宜宾市数据局

20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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