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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全市2.5万名新生儿提供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为 8600名脱贫县新生儿提供两种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免费筛查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71.16万元。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 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新增850个普惠性托位

      计划安排资金85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425万元,市级安排117.5万元,县级安排307.5万元。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 改扩建7所公办幼儿园,有效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

      通过统筹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等支持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 支持2个县(区)改造升级儿童救助保护阵地,优化临时监护、救助帮扶、关爱保护等服务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600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 保障4.09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顺利接受义务教育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132万元。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 为全市4.41万名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幼儿园在园儿童和其他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减免保教费

      计划安排资金2941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2306万元,市级安排109.89万元,县级安排525.11万元。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 为2.5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生按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

      计划安排资金5101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4601万元,市级安排123.99万元,县级安排376.01万元。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 落实农村教师生活待遇,为1.1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计划安排资金528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2860万元,县级安排2420万元。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8万人、脱贫人口就业14.7万人

      计划安排资金2501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24210万元,县级安排800万元。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稳步提高全市39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

      计划安排资金266653.02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241925.51万元,市级安排4983.4万元,县级安排19744.11万元。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 为457.72万常住居民免费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1.19万名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免费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服务及指导、心理支持和就诊转诊建议等上门服务

      计划安排资金39210.49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35666.03万元,市级安排842.74万元,县级安排2701.72万元。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 为5.73万名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提供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服务

      计划安排资金733.43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644.05万元,市级安排20.9万元,县级安排68.48万元。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 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落实好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确保110.31万名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计划安排资金106563.42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93898.62万元,市级安排2688.82万元,县级安排9975.98万元。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改造100张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增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功能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60万元,全部为中央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 建设2个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的助餐服务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60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 为2.01万名65岁及以上城乡独居老年人免费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报警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拓展紧急呼救等服务功能,守护独居老年人平安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41.2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 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79个,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150部,持续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451万元。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适度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保障标准低限,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计划安排资金67788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51336万元,市级安排2700万元,县级安排13752万元。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 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10元、80元

      计划安排资金570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2850万元,市级安排360万元,县级安排2490万元。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 免费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8000人次、法律援助案件服务3700件

      计划安排资金438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280万元,市级安排135万元,县级安排23万元。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 打造集安全示范街、示范校园、文化广场和安全标准化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等于一体的2个省级安全乡镇(街道),增强基层风险防范能力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0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 对全市30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进行避险搬迁安置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12.5万元。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市级食品抽检数量不少于1114批次,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处置,处置率达到100%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85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 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12个、文化馆11个、美术馆1个、综合文化站(中心)186个、博物馆和纪念馆8个,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不少于13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文化体育需求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687.06万元。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

    • 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147公里,同步完善安全生命防护设施,提高道路互联互通水平

      计划安排资金11067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5567万元,县级安排5500万元。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 新建和改造机电提灌站124个,助力农民稳产增收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690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 开展乡村水务百县建设行动,推进第三批1个示范县建设,改扩建农村供水工程2处,提高2万人饮用水质量

      4月底前财政厅完成省级资金分解下达。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 提升农村地区通信网络质量,新建4G基站39个、5G基站20个

      资金由省上统筹直接拨付至实施企业。
      责任单位:宜宾市通信办

    •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完成 7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104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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