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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向好若干政策措施》主要有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24-11-08 10:58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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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措施》聚焦4个方面制定6条措施,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工业经济稳增长进行激励。

(一)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方面3条。支持主导产业快速发展,对酒类产业生产规模超过1亿元,动力电池、晶硅光伏和智能终端产业生产规模超过10亿元的重点企业(省上支持50亿元以上企业),在今年四季度和明年一季度同比增长10%—20%、20%以上的分别给予增长激励。支持整车企业产量增长,对今年四季度产量超过3万辆、明年一季度产量超上年同期的整车企业,分别给予增量部分每台最高600元激励。对2024年生产规模增长10%以上的县(区),分级给予稳增长激励。

(二)降低工业企业用能成本方面1条。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单季度用电量超2000万度(含)以上的企业,对其增量电量按照0.15元/度给予支持。

(三)支持企业培育方面1条。重点在执行现有工业企业“小升规”激励(每户10万元)的基础上,对2024年四季度、2025年一季度新升规企业分别再激励10万元、5万元,进一步壮大全市规上企业规模。

(四)支持项目建设方面1条。重点开展 “三未项目”攻坚行动,对新开工建设并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或者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给予激励支持(省上支持的竣工投产项目不重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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