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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四十八项整改任务)

信息来源: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日期:2024-11-14 09:34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7036217;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百卉路4号。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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