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申请人全职在宜宾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工作(即实际工作、劳动合同、工资关系、社保关系均在本地本企业);
2.工作企业在《宜宾三江新区企业名录库》内;
3.经认定的E类及以上人才;
4.与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申请时段在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有1年完整的本地社保缴纳记录,且申请和发放补助资金时仍处于社保在缴、工作在职状态。
二、申请材料
1.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
2.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人才准备所需材料后通过“三江企才通”小程序提交申请;
2.企业对人才提交的材料和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区人才服务中心;
3.区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4.区人才服务中心复审后,将符合人员名单提交部务会审议;
5.部务会审议通过后,将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由区人才服务中心核查人才在职情况,人才签字确认后按程序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