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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2 10:27
来源:宜宾市政府信息服务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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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政府信息服务保障中心拟开展新一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诚邀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参与竞争。

一、项目名称:2024—2026年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二、服务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包,确定一名中选人。完成本单位政府采购或非政府采购全过程代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招标的信息,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处理招标过程中的询问、质疑和投诉事宜,办理中标手续,协助合同签订,其他与招标相关的事宜等。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报名代理机构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一)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相符。

(二)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省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川的分支机构,须已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备案),同时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三)在宜宾市中心城区有固定办公场所及至少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2名有招标代理经验的对接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项目,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办公场所以公司具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认定,公司员工人数认定以劳动合同、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认定),办公场所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单位出具盖章承诺函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发票或银行纳税转账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三种凭证其中任一种即可)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发票或交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或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或单位出具盖章承诺函,四种凭证其中任一种即可)。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允许入选单位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

四、比选文件发放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

(一)发放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0161800时止。

(二)发放地点:宜宾市人民政府814办公室(地址:蜀南大道中段8号)

潜在投标人在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

2.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一)截止时间:2024101810: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二)开标地点及时间:宜宾市人民政府9楼会议室(地址:蜀南大道中段8号);2024101815:00时(北京时间)。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31-2339003

宜宾市政府信息服务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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