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号)要求,结合我市各级行政机关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形成《宜宾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安排等7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涵盖了全市所有县(区)和市直部门,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在宜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bin.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8号;邮编:644002;联系电话:0831—2339702)。
一、概述
2018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川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四川省2018年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载体建设,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公开基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明确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市领导,原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区)政府、临港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了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的“一盘棋”格局。
(二)完善制度管理,促进工作规范。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在“宜宾市无纸化办公平台”公文拟稿环节新增“公开属性”必选项目,设置“主动公开”和“不主动公开”选项,将内容和公开属性合并审核,理顺了公开流程,增强了公开时效性,为公众快捷获取政府信息创造了条件。二是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落实承办人员初审、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严格遵守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有关规定,2018年未产生一起因信息公开而引起的泄密事件。三是坚持依申请公开“一事一议”原则。注重与申请人沟通,努力做好解释工作,引导申请人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四是健全政务公开考核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设置考核指标。
(三)丰富公开方式,构建多渠道信息供给体系。
一是全新搭建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2018年8月,全面启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市政府门户网站主站于2018年11月上线运营。2019年全市10个县(区)政府网站和50余个政府部门网站将全部迁移至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全面实现集中运维和管理。2018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6000余条,网站累计浏览量达410万余次,在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考核中排名第2位。二是加强目录管理系统建设。印发《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保障的紧急通知》(宜公开办〔2018〕155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每个栏目,严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相关要求,逐指标、逐栏目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核查空白栏目和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2018年全市目录公开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051条。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轻便灵活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和回应工作。2018年“宜宾发布”在新浪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博文6100条,其中政务信息2350余条,“宜宾发布”微博、微信粉丝及收听人数持续增长,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宜宾发布”微博、微信粉丝达110万。
(四)深化公开内容,顺应公众期盼。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文字、图解、视频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2018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解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宜宾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一图读懂宜宾住房公积金新政》等公众关切政策解读信息459件。二是强化互动交流。市政府副市长廖文彬、珙县政府副县长张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雷涛、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聂洪康等7名同志做客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深入实施“双轮驱动”战略、“双安双创”工作、平安建设工作、精准扶贫脱贫等方面工作解读了相关政策,解答了公众疑问。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印发《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18〕121号),对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计划进度、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进行了明确。各级行政机关围绕《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动公开重大项目建设、“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就业创业等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3万余条。四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96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范围、公开途径。2018年全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率达9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通过网站、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2642条。其中:概况信息38949条、计划总结信息90611条、规范性文件16件、工作动态信息163875条、人事信息21632条、财政信息32462条、行政执法信息107958条、其他信息177139条。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00517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6488条,纳入统计的45个市直部门网站公开信息52596条,10个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1433条。
(二)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通过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22285条,其中:市政府政务微博“宜宾发布”公开政府信息4099条,县(区)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1079条,纳入统计的22个市直部门政务微博公开信息7107条。全市通过政务微信共发布政府信息25128条,其中:市政府政务微信“宜宾发布”公开政府信息2001条,县(区)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4370条,纳入统计的29个市直部门政务微信公开信息8757条。
(三)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点17个,全年接待公众查询58362人次;档案馆查阅点14个,全年接待公众查阅13214人次;图书馆查阅点12个,全年接待公众查询10112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1件,其中:市政府及市直部门受理124件,县(区)受理57件。从申请渠道来看:现场书面申请46件,信函申请123件,网络申请12件。从申请公开的内容来看:涉及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类83件,财政资金类3件,行政执法类6件,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11件,其他信息78件。
(二)受理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1件,办结181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48件,同意公开60件,同意部分公开8件,不同意公开4件(含涉及国家秘密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 1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4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全市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1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依法纠错0件、其他情形16件。
2018年全市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1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9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情形8件。
六、存在问题及2019年工作安排
2018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深度、广度、制度建设、载体建设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公众期盼,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然存在公众参与政府决策覆盖面不够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还不充分、主动公开内容重形式轻需求等问题。2019年,我市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为中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推进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以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一)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
进一步研究细化需公众参与的决策事项和参与方式,尽最大努力畅通参与渠道,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继续开展“在线访谈”“阳光问廉”等主题活动,提高政府回应民声的时效,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加强政府与公众的快捷互动交流。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
按照《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要求,加强公共机构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大力实施各部门之间数据的共享交换,推动大数据助力科学决策。根据省政府数据开放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机构改革实施,进一步优化完善数据资源开放目录,实时更新;着手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分级开放机制,制定公共机构数据开放计划,实现公共数据资源集中对外开放。
(三)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93号)精神,聚焦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等8类信息,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要求。继续推进“五公开”工作。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推进服务公开,把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四)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
抓好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内容保障和技术支撑,加快县(区)和市直部门网站迁移整合步伐,实现2019年全部迁移到市级统一平台目标。更加注重新媒体的运用。准确把握新媒体发展趋势和传播规律,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创办发行好《宜宾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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