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约化平台
政务服务网
|
宜宾市2021年(文字版)

发布时间:2022-03-09 19:42
来源: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享:

宜宾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8号;电话:0831—238023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宜宾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平台建设和基层政务公开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工作掷地有声

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市、县(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规范公开财政信息,同时加大对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养老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等信息公开力度;权威解读政策文件,切实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初见成效。2021年,全市51家政府网站累计发布政府信息17万条,访问量突破4000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及时高效

强化服务理念,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78件,较上年增长62.19%。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社会保障等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严谨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政策解读“三同步”机制,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应审尽审,应公开尽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建成规章库和规范性文件专栏,系统梳理了市政府规章和市本级规范性文件,并按规定及时标注废止、继续有效等情况。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确保线上办事指南与线下办件标准一致。

(四)公开平台建设系统推进

推动政府公报工作有序开展,完善部门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件报送、刊登机制,并借助“宜宾发布”微信公众号加强内容传播。对标《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2021年4月修订)》,不断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推动市、县一体发展,全市政府网站整体质量稳步提升。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严格落实分级备案制度,常态化监管更加精准到位。

(五)监督保障工作严格有力

健全与宣传、网信、大数据应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提升工作合力;探索“日常监管筑基、季度普查达标、专项整治提升、年度考核增效”工作法,增强监管效能;主动邀请政务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员参与工作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持续巩固队伍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

155

3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368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72737

行政强制

70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93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02

57

0

2

16

1

97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62

54

0

2

1

0

4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6

0

0

0

3

0

8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0

0

0

0

6

0

16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

1

0

0

0

0

9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

0

0

0

0

0

7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69

2

0

0

6

1

37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6

0

0

0

0

0

1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8

0

0

0

0

0

8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5

0

0

0

0

0

2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8

0

0

0

0

0

18

(七)总计

912

57

0

2

16

1

98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4

0

0

0

0

0

1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8

10

12

0

30

2

0

8

3

13

1

0

1

2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中,工作亮点不够突出;二是主动公开不够全面;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协查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与执行之间存在差距,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从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帮助指导和督促屏山做好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先行县”创建工作,围绕“线上平台”“线下专区”打造可复制推广的特色亮点。同时印发对标屏山提升行动清单的通知,释放屏山县的先行县引领效应,带动全市基层政府加快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围绕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稳岗就业、土地征收、“一老一小”、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政策解读,通过优化完善解读内容、方式和载体,切实提高政策的到达率和易读性。持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建设和监管,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优化、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市、区(县)政府及相关单位之间的联动协调工作机制,整合共享工作情况,同时将协助调查工作列入2022年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切实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四)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力度。根据工作实际,紧扣薄弱环节,科学设置培训计划、内容和研讨议题,结合集中研讨、开展座谈、线上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业务交流,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1〕2号)有关规定,全市2021年累计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4050元。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与维护:宜宾市政府信息服务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