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数据局关于遴选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现将组织开展宜宾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遴选(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本次主要面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终端、白酒及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四个试点细分行业遴选数字化服务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申报单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生产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
(三)申报单位能准确理解并运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等标准,并能够依据标准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本地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技术研发基础好,有四大细分行业咨询、诊断、改造的实践经验、稳定团队和成熟产品(有典型应用案例支撑),且有在宜宾市内开展业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在宜宾具有驻地办公场所,与宜宾四大细分行业中小企业已有数字化转型项目合作;
2.具有较高精的产品或者较强的研发实力,有三级以上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实施的服务案例。
3.具备其他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中通过验收的改造服务案例。
三、责任及权利
1.数字化服务商承诺接受宜宾市数据局组织的第三方对其用户反馈评价的随机调查。
2.数字化服务商承诺以优惠价格(不高于市面同类产品平均价格)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或服务。
3.实施“诊转一体”,数字化服务商应在与试点企业签订改造合同后、改造实施前开展公益性诊断服务,出具诊断报告。
5.按照自愿原则,鼓励申报单位“先改造,后收费”,即满足企业改造完成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条件后进行收费。
6.数字化服务商名单将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做重点推荐。
四、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有意向申报的数字化服务商请按附件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正两副)盖章后于2025年5月10日12:00前送至宜宾市数据局,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PDF电子版一份)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电子邮箱:ybssjjwltxk@163.com;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南广路197号宜宾市数据局611室)
(二)组织评审。宜宾市数据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择优评选入库。
(三)结果公示。经评审入选的数字化服务商名单在宜宾市数据局官方公众号“数聚宜宾”及数字经济发展专栏(http://www.yibin.gov.cn/ybsszjjfzj)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对外正式发布。
(四)动态管理。宜宾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实行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市数据局将根据对接企业情况、数字化服务商服务质量、数字化项目实施成效等方面动态增减。
联系人:唐帷
联系电话:0831-2381786
附件:
附件1.doc宜宾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申报书
附件2.doc宜宾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汇总表
宜宾市数据局
2025年4月22日